出版伦理规范

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社出版伦理规范
总则


       为了加强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社的学术诚信建设,规范论文撰写及编审、出版过程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依据著作权法国内外出版伦理等有关条款并结合杂志社实际情况定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社作者、审稿者、编辑以及出版者的伦理规范。本规范中出版伦理是指在学术期刊出版工作中各主体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学术不端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一般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篡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3 种行为捏造数据是指凭空假造数据篡改数据是指用作伪的手段改动或曲解数据剽窃抄袭是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包括观点抄袭段落抄袭全文抄袭具体表现为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违反相关研究伦理问题等。
       杂志社拒绝复制比超过 20%的稿件。对于复制比在 20%以下的稿件,还要考虑:重复的部分是否为主要结果和观点如果是则不能刊用将重复的内容删除后用参考文献表述看剩下的部分是否能够支撑起一篇论文。如果不能,则判定为不具有发表价值。
       利益冲突是指科学活动中的不同个人或团体之间或个人与团体之间在次要利益如经济利益友情亲情等与其职责所代表的主要利益如确保研究结果的客观性等之间所发生
的冲突。

1 作者伦理

1.1 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有责任配合编辑部要求提供原始图片原始数据基金立项任务书和项目名称等证明材料。
1.2 作者在投稿时需证明稿件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问题署名无争议等同时提交全体作者签名的《版权转让协议书
1.3 作者应遵守论文五不准原则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参见47 ,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1.4 署名作者是论文的实质性贡献者包括对研究工作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者或者为研究数据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者起草研究论文者或在重要的智力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修改者对将要发表的版本作最终定稿者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者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未满足全部 4 条标准者(如仅对论文进行技术性帮助或提供经济和物质上的资助者不宜列为作者但可在谢中对提供帮助者表示感谢。
1.5 作者署名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并在投稿时确定*注明通信作者排序可在修稿过程中确定一经录用录用稿与版权协议书中的作者及顺序保持一,不能再修改。
1.6 一般情况下通信作者只标注 1 若为规范的多中心或多学科协作研究通信作者确实超过 1 位的可酌情增加增加的通信作者应是合作研究的不同研究机构或不同研究小组的学术负责者。
1.7 具有同等贡献的通信作者应在投稿时标明同等贡献者一般不超过 2 若为规范的多中心或多学科协作研究确实超过 2 位的可酌情增加增加的同等贡献者应来自合作研究的不同研究机构或不同研究小组。
1.8 作者在投稿时应写明作者姓名及单位作者单位应和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如不相关作者应说明自己在研究中所做的贡献,或由作者单位出具证明,证明该作者确实从事了这项研究
1.9 如果作者隶属的机构单位与完成课题选题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研究工作和提供研究条件的机构单位不一致时(如研究生毕业离开培养单位、进修生、访问学者、合作研究等,则以提供研究条件和完成研究工作的机构为首先署名单位。
1.10 临床研究论文作者应遵循相关指南撰写(如随机对照试验报告规——CONSORT 指南,非随机对照试验研究报告规范——TREND,观察性研究报告规范——STROBE,诊断准确性研究报告规范——STARD
1.11 临床试验论文应遵循生命伦理学的有利原则无伤原则凡涉及人体的临床试验和部分动物实验论文作者需提供研究方案的伦理审查证明文件涉及患者受试者的应签订知情同意书。
1.12 凡涉及临床试验研究(随机对照研究、队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病例报告、在人体上或取自人体的标本进行的研究,包含问卷调查的心理学、社会医学等研究,作者原则上均应 WHO 国际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进行注册,并在论文中标注临床试验注册号。
1.13 作者须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保护研究受试者的隐私,论文中不得涉及患者姓名、住院 ID号等个人身份信息对于使用可识别身份的人体材料或数据进行的医学研究必须按正规程序征得受试者的同意,并且在论文中尽量对能识别患者身份的部位(特别是脸部)进行遮挡。

1.14 作者在投稿时应声明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存在利益冲突,应说明可能对其研究结果产生影响的所有经济利益研究与医药公司是否存在商业利益关系医药公司是否在实验设计及实施、数据处理、文章书写和发表等方面给予任何资金赞助
1.15 作者如果对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编辑部提交书面申述,针对每一条评审意见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2 审稿者伦理

2.1 评审专家应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对稿件做出负责任的评审意见不得对作者的科研机构、地域、资历、民族等产生偏见或歧视,不得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
2.2 当审稿专家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审稿专家应及时向编辑部申明利益冲突由编辑部决定是否应予以回避。
2.3 当审稿人发现作者从事的研究和自己相近时,不得利用审稿便利压制或者贬低作者的论文。
2.4 审稿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如不能按时评审返回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退审推荐审稿人。未经编辑部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委托自己的学生、同事等代审。
2.5 审稿专家遇到曾经审过的稿件时有义务向编辑部反映情况并按期刊收录标准填写评审意见。

3 编辑伦理

3.1 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并根据论文的重要性原创性科学性读性、研究的真实性及其与期刊的相关性做出接受或拒稿的决定。
3.2 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一方面要严格保守审稿人信息另一方面要对作者的研究内容保密
3.3 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价努力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
3.4 对于作者推荐的同行评议专家编辑应核实其审稿人信息是否真实并根据被推荐的评审专家的研究领域和专长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情况决定是否采用被推荐的审稿人如果作者要求回避某专家评审其稿件,并且这一要求是合理的,则编辑应给予尊重。
3.5 编辑在选取论文评审专家时应尽量避免与作者为同一单位不得选择署名作者作为审稿专家。
3.6 编辑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系应回避处理该稿件。

3.7 编辑对作者的申诉应该慎重对待,并组织集体讨论或请评审专家重新审阅。
3.8 对有科学严谨研究获得的阴性结果编辑应考虑发表,以避免其他学者重复不必要的研究
3.9 编辑有责任避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应对初投稿论文和即将刊出的论文 2 次查重并审核。
3.10 编辑有义务提醒作者在变更署名、单位及其先后顺序后可能出现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问题。
3.11 编辑应尽可能给作者提供详尽的修改意见或退稿理由。
3.12 编辑要尊重作者的观点、行文风格,对论文所做的涉及学术观点等关键性修改都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4 出版者伦理

4.1 本刊遵循首发的原则,只报道原创研究成果。
4.2 对已经定稿录用的稿件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有权退稿并通告作者单位和相关期刊。
4.3 对已经发表的论文,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作撤稿处理,刊登撤稿声明。
4.4 本刊应公布作者所需要的详尽指南(如投稿指南、写作指南等,并及时更新。
4.5 杂志社制定管理编辑、作者、审稿人和编委会成员利益冲突的制度。

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
201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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